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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19-01-18 09:19 浏览: 24607


德杰作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工作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有的作用。

  一、 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和把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保证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 发挥立法工作主导作用,有效提升立法质量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正确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法治建设的关系,从全局和长远来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实现了立法与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一是按照年度立法计划和工作规程,制定了《赤峰市地下水保护条例》,针对管理体制不健全、高耗水产业比重大等问题,作出相关规范。二是组织做好《赤峰市辽代都城州城帝陵遗址保护条例(草案)》的文本起草工作,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农村公路管理等6个立法课题开展了前期调研。三是监督检查了《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实施情况,针对生态保护与畜牧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实施好条例的意见。四是建立了立法咨询顾问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既发挥了专家学者的人才优势和专业特长,又使立法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满足需求。

  三、 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努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强化监督,全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7项,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严肃监察、公正司法。一是在保障经济运行方面,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审计工作报告,作出了相关决议。启动了市本级人大与财政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动有条件的旗县区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先行先试。出台了《赤峰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二是在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方面,重点开展了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政府债务管理等专题调研,同时开展了健康扶贫、乡村公路、职业教育、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等工作调研。

  围绕上述调研课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并督促抓好落实,深入开展了“环保世纪行”活动。三是在法律监督方面,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监狱法、草原法以及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调研督导了“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四是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面,开展了全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对《赤峰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赤政发〔2018〕31号)等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完成了自治区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接入工作。五是在跟踪问效方面,听取了关于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等11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跟踪监督了城市供热、公共交通运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四、突出代表主体地位,积极拓展代表工作

  为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做好新时期代表工作的意见》。在《意见》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是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组建了自治区十三届和市七届人大代表活动小组,组织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定期向代表通报重要事项和工作情况,推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参与人大专门委员会活动常态化。二是认真组织代表调研视察,组织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了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专题调研,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视察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提出了改进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扎实办理代表建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市人民政府承办的170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答复,其中满意165件、基本满意5件。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始终把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努力打牢履职尽责根基。一是突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凝聚力量、认清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及时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形式,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机关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推动依法履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针对性强、富有建设性的调研成果,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加强组成人员履职培训,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不断提升履职水平;持续改进文风会风,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大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四是健全工作联动机制,主动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做好立法、监督、执法检查和代表联络等工作;认真做好对基层人大的履职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了与基层人大的工作联系。

  2018年,常委会还认真行使了任免权,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0人次;在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市本级年度预算调整等工作中认真行使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旗县区和苏木乡镇人大以及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各族各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8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立法工作与改革发展的现实需求存在差距,监督工作的深度和覆盖面有待拓展,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需要更加密切,对苏木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不够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认真加以改进,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为我市建设成经济大市、人文大市、绿色大市、开放大市、和谐大市行稳致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打下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一、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论断;党的十九大,对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这些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重要遵循。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把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要坚定信念、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市人民团结奋进、砥砺前行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着力加强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为重点的立法工作。健全立法听证、咨询、论证制度,开展立法协商,更好地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审议《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赤峰市辽代都城州城帝陵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及时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并组织实施。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两个条例草案着手起草,对电动车管理立法课题进行调研。从2019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赤峰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跟踪督查《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执行情况,更好地维护法治权威。

  三、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牢牢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认真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在监督内容上,围绕市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和重点工作安排,在公开向社会征集监督议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常委会2019年监督议题,切实强化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助力发展大局,贴近民生福祉。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6项专项报告,扎实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把控宏观经济运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蒙古语文工作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等10项专项报告,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政府进一步做好保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和改善民生的相关工作。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开展情况的报告,为进一步建设“法治赤峰”,营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在监督方式方法上,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工作联动,改进调研的组织形式,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实际情况,抓好调研成果的运用;更好地使用刚性监督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充分发挥多种监督方式的叠加效应;继续探索提升审议工作质量、改进审议意见的处理机制,改变以往主任会议听取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做法,试行审议意见办理部门向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并接受常委会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提高审议意见落实工作的严肃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始终把“合法性”作为审查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及任免权的行使工作

  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都明确提出了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要意义,明确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总体要求、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重大事项的重点和范围,完善了相关的工作机制、议事程序和方式方法,并对人大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组织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使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边界更加清晰、机制更加完善、操作更加便捷。市人大常委会要以宪法和法律规定为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坚持在实践中探索与时俱进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好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发扬民主、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有组织、有秩序地实行高度集中,以集体行使职权的形式,统一形成人民的意愿,决定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要强化被任命人员的国家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通过宪法宣誓的庄重感和严肃性,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增强被任命人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积极主动为代表履职尽责拓展平台、提供保障。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议案建议督办等活动,推动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人大专门委员会活动常态化,开展内容更加丰富的代表小组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调研视察,提高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度。有序推进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评议工作,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主观能动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人大代表之家”、网络履职平台等渠道,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交相关部门研究处理。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加强对各承办单位的督促,重点议案、建议重点督办,公开办理结果,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扎实推进“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在全市逐步推开。加强市、旗县区、苏木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常委会自身建设

  着力抓好自身建设,为依法履职夯实基础、提供保证。一要讲政治、顾大局、懂规矩、守纪律,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站在改革发展的大局上想问题、干实事,把人大工作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衔接起来、统一起来。二要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努力把宪法实施提高到新的水平,不断提升法治理念。三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真实反映群众心声,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四要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良好社会形象。

  各位代表,人民期盼殷切厚重,时代重任艰巨光荣。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