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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峰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19-01-24 09:18 浏览: 25242

  赤峰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财政预算执行效率不断提升,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4%,比上年增加7.6亿元,增长7.5%。其中,税收收入78.9亿元,比上年增加6.3亿元,增长8.7%;非税收入29.3亿元,比上年增加1.3亿元,增长4.5%,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7.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2亿元,比上年增加47.7亿元,增长10.3%。其中:教育支出89亿元,增长2%;科学技术支出1.9亿元,增长56.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7亿元,增长3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4亿元,增长2.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5.8亿元,增长5.1%;节能环保支出13.4亿元,增长8.5%;城乡社区支出28亿元,增长15.8%;农林水支出100.5亿元,增长34.9%,主要是专项扶贫支出增加15.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9.6亿元,增长20%;住房保障支出21.2亿元,下降20.4%,主要是红山区棚户区改造支出减少3.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比上年增加27.1亿元,增长35.3%;政府性基金支出108.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比上年增加36.3亿元,增长50.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4.6%,主要是克旗旅游产业发展公司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00万元,左旗山金红岭有色矿业公司缴纳分红收入11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1.6%,其中市本级支出3984万元、克旗支出15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9.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1%,下降7.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9.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3%,增长17.5%。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5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8%,比上年减少71,784万元,下降43.7%,主要是2018年财政体制调整,将原属市本级的税收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地方教育附加收入下划给红山区和松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只保留非税收入。非税收入92,577万元,比上年减少28,909万元,下降23.8%。主要是为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部分收费项目取消、停征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幅减少;同时,市中心血站收缴的临床用血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卫生事业性收费减少。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5,2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6%,比上年增加132,601万元,增长14.9%。其中,教育支出102,018万元,增长6.8%;科学技术支出5836万元,增长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257万元,增长43%,主要是中国契丹辽博物馆工程建设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454万元,增长32.5%,主要是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6.2亿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2,693万元,下降11%,主要是市中心血站收费不再上缴财政,财政拨款减少;节能环保支出7538万元,下降10%;城乡社区支出113,911万元,增长48%,主要是国道306北段道路改造及大板路南通工程支出增加3亿元;农林水支出85,905万元,下降3.8%,主要是提前偿还“乡村道路”基金后,基金利息支出减少;交通运输支出241,581万元,增长7.1%;住房保障支出22,119万元,增长1.2%;债务付息支出6397万元,增长192.5%,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陆续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6,3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比上年减少225,136万元,下降62.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减少。由于基金收入减少,按程序相应调减了基金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148,3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8%,比上年减少113,610万元,下降43.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是市直国有企业上缴的企业利润收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9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0.5%,其中用于部分国有企业工资运转经费3334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49,36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5%,下降17.1%,主要是2018年7月,失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企业在职人员补缴养老保险政策取消,保险费收入同比下降较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79,7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9%,增长16.7%。

  (三)旗县区转移支付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对旗县区转移支付309.2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下达300.9亿元,市本级财政下达8.3亿元。按转移支付类别划分,一般性转移支付171.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37.5亿元。

  政府性基金对旗县区转移支付6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下达3.4亿元,市本级财政下达2.6亿元。

  (四)举借债务情况

  全市通过自治区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85.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8.8亿元,置换债券28.4亿元,再融资债券8.6亿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项目、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教育卫生事业等公益性项目。置换债券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再融资债券用于置换到期地方政府债券。

  市本级通过自治区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19.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7.8亿元,置换债券11.4亿元,再融资债券0.6亿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以下项目:中心城区G306北段道路改造和大板路南通工程3亿元,中国契丹辽博物馆建设1.5亿元,红元大道建设1亿元,松山区八家村、山西营村土地储备项目1亿元,公安机关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建设4000万元,市政府地下停车场建设4000万元,中心城区水源水厂改扩建工程第四水厂建设3000万元,中心城区10万吨中水扩建2000万元。置换债券用于提前置换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债务、京沈客专贷款和城投企业债,再融资债券用于置换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41.5亿元。

  二、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始终把握新发展理念核心要义,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扩大政府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争取上级基建投资33.1亿元,支持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农村环境治理、东台子水库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市本级下达城市建设和土地征拆资金17.7亿元,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和服务能力。争取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9635万元,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争取新增政府债券48.8亿元,重点用于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支出。筹集交通资金31.9亿元,支持重点公路、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和养护。拨付水利建设资金5.9亿元,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中小河流治理、三座店水库渗漏等工程。下达科技重大专项资金 4244万元,扶持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1.9亿元,开工建设市档案馆和中国契丹辽博物馆。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增PPP入库项目6个,投资额165.9亿元。拨付PPP项目政府付费资金6426万元,中环路和环城水系项目资本金7600万元。

  (二)调整优化财政资源,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有序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赤峰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出台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预算安排、压减支出、盘活存量、处置资产、债务核销等方式,全市化解政府债务291亿元,“十个全覆盖”十项内工程款债务全部化解完毕。加强化债工作绩效考核,获得自治区化债奖励资金10.1亿元,对化债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专项资金奖励。全面完成系统内非政府债券存量债务置换工作,争取上级置换债券28.4亿元,再融资债券8.6亿元,进一步缓解了我市偿债压力。大力推进精准脱贫,全市扶贫支出35.4亿元,增长175%,重点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统筹整合贫困旗县区涉农涉牧资金,发挥资金集聚优势,8个国贫县和2个区贫县整合各类扶贫资金19.6亿元,确保完成全市脱贫攻坚任务。下达京蒙协作资金3.4亿元,促进京蒙协作扶贫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扶贫资金分配拨付进度,督促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限及时拨付到位。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拨付资金4.1亿元, 深入开展大气、土壤、水体污染防治和污水处理工作。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投入专项资金5亿元,继续巩固退耕还林还草和京津风沙源工程治理成果。落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投入专项资金2452万元,加快推进城市、农村牧区和旅游景区厕所建设。

  (三)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市民生支出402.5亿元,增长9.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9%。投入资金6.5亿元,继续实施棚户区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投入专项资金1.8亿元,着力解决公办幼儿园总量不足、布局不均衡问题。拨付资金9.2亿元,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拨付资金3000万元,筹建新区蒙古族实验小学。下达资金4811万元,落实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市11.3万名学生受益。投入资金1.2亿元,重点用于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支持高校提升办学质量,下达高等教育专项资金20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赤峰学院新增硕士点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拨付高中阶段和高校学生助学金1.1亿元,保障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积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继续提高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城乡低保标准人均每月分别提高63元和51.8元,下达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3.8亿元。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拨付资金4.8亿元,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苏木乡镇卫生院与嘎查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下达计划生育事业补助资金1.7亿元,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推进文化体育惠民工程,拨付资金3126万元,鼓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益性文体设施免费开放。拨付乌兰牧骑补助180万元,支持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四)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下达耕地保护补贴资金8.7亿元,着力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和质量提升。下达土地整治资金1亿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拨付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8.5亿元,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4.9亿元,农机购置补贴2.5亿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8亿元。拨付产粮产油大县奖励和“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资金3.9亿元,支持粮食增产增收。投入资金8516万元,支持优势特色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下达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301万元,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下达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专项资金2500万元,推进农村服务业发展。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拨付资金5810万元,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35个。落实资金2400万元,抓好“红山田园综合体”、“中国草都田园综合体”自治区级试点和3个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争取奖补资金6519万元,支持7个旗县开展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试点。落实资金1.5亿元,深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推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拨付资金5124万元,用于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补贴和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激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内生动力。向赤峰市鸿德农牧业担保公司增资5000万元,扩大担保覆盖面,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规范财政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赤峰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财政部2018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翁牛特旗得分居全国县级第142名,西部地区第37名,获得县级财政管理绩效奖励资金500万元。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市本级和5个旗县区正式上线运行,拨款手续更加便捷,实现支付凭证网上传递、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最多跑一次”,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大幅提升。简化政府采购手续,政府采购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赋予采购人更多自主权,将工作重心从注重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减少不必要的业务流程6项,实现“一网通办”。启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公平竞争。建设政府公共支付平台,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缴纳政府非税收入等事项提供一站式在线服务,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POS机等资金支付渠道,政府公共支付平台教育缴费功能已经上线运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优化政府购买服务环境,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市本级新增购买服务项目4项。

  总的来看,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较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持稳定增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促进了全市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压力较大。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密集出台,政策效应逐渐凸显。受政策影响,房地产税收规模逐步回落。二是税源结构较为单一。我市税收支柱产业主要是煤炭、有色金属和房地产,这些行业对价格变动和政策调控因素比较敏感,税收波动较大。同时,税源分布不均衡,缺少新的税收增长点,税收稳定性较差。三是财政支出压力较大。在全市“三保”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集中财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形势下,还要保障重大民生项目支出,筹集财政资金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四是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随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势放缓、土地出让收入不确定性较大、政府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特别是政府隐性债务借债主体自身造血功能较弱,化解政府债务的压力不断加大。

  三、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编制2019年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七届八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增强财政可持续性;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出,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预算法规定,市政府编制了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汇总了全市预算草案。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报告审查内容,重点报告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全市经济增长预期,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47,000万元,比上年增加64,643万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安排886,114万元,比上年增加96,889万元,增长12.3%;非税收入安排260,886万元,比上年减少32,246万元,下降11%。

  全市总财力安排3,990,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7,000万元,上级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99,53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22,8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6,584万元,调入资金201,95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144万元。与收入相对应,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990,038万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8,464万元,比上年增加15,889万元,增长17.2%。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及收入划分,市本级总财力1,199,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464万元,上级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4,62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710万元,旗县区上解市级收入489,9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1,73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199,505万元。

  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草案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3,06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2,416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69,374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22,678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48,338万元,对企业补助31,4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392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35,64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24,64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2,074万元,转移性支出71,205万元,预备费及预留18,000万元,其他支出50,217万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9,3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451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24,645万元,资本性支出377,738万元,对企业补助31,455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35,644万元。

  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029万元。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格控制部门开支,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化解政府债务,支持扶贫、农业、教育、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

  公共安全和国防支出52,805万元。落实公安、司法等部门办案业务经费支出,重点保障国庆70周年安保和反恐、应急维稳等专项行动。

  教育支出131,880万元。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落实助学金政策。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及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等政策。重点保障二中国际实验学校小学部和赤峰学院附属中学新校址建成使用。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2,009万元。推动文体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支持开展全面健身活动。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旅游王牌”。继续举办红山文化旅游节等系列文化活动,大力支持中国契丹辽博物馆等公共文化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739万元。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支持养老保险基金平稳运行。持续推进各项民生工作,探索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卫生健康支出45,559万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强化卫生健康服务。完善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措施,落实药品差价补贴政策。

  节能环保、资源勘探信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2,841万元。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继续支持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奖补等重点工程。

  农林水支出129,789万元。积极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农牧业“四化”进程,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工作。

  城乡社区、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支出368,080万元。加强乡村道路、城镇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保障公交车票价亏损补贴,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408,920万元,比上年增加369,238万元,增长35.5%。主要是市本级和红山区、松山区集中挂牌出让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实现102.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69,7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4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91,693万元,比上年增加304,665万元,增长28%。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99,74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700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63,780万元,比上年增加227,471万元,增长166.9%。主要是原富龙热电厂地块和下洼子区域住宅地块2019年准备挂牌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实现300,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2,5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9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23,254万元,比上年增加274,844万元,增长185.4%。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88,518万元,彩票公益金等其他支出34,73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2,347万元,比上年增加9295万元,增长304.6%。主要是阿鲁科尔沁旗新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749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599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7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2,73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206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92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万元,增长7.1%。上年结转收入25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990万元,主要用于部分国有企业日常运转。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702,83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13,60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920,87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880,8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74,54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144,304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五)旗县区转移支付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对旗县区转移支付安排1,758,27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1,687,065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71,205万元。按转移支付类别划分,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1,391,6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安排366,586万元。

  政府性基金对旗县区转移支付安排14,849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14,549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300万元。

  (六)2020-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收支安排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收支安排813,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02万元,项目支出621,889万元。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收支安排993,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703万元,项目支出795,189万元。

  四、2019年主要工作和重点保障领域资金安排情况

  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聚力增效,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民生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需要,打造经济大市、人文大市、绿色大市、开放大市、和谐大市。

  (一)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园区建设,打造东部工业经济走廊。安排退城进园等企业发展补贴2000万元,促进中心城区企业健康发展。落实“飞地经济”优惠政策,引导工业项目向赤峰高新区集中发展,提升高新区综合竞争力。安排医药产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提升产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培育经济转型发展新增长极。二是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软实力。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持续增强旅游宣传力度,蓄力开发旅游市场。安排航线补贴14,000万元,提高生态旅游知名度,扩大城市影响力。安排政府购买“双创”服务产品和金融服务产品专项1399万元,加速发展新兴产业和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模式,引领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企业提质增效。新个人所得税法从1月1日起施行,每月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促进扩大居民消费,推动新动能成长。自1月1日起,取消省定涉企的建筑能效测评、节能材料检验检测费,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

  (二)提高资金保障能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照化债规划,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教育收费专户收入,安排市级化债资金565,225万元,确保完成“十个全覆盖”工程直接相关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其他各类政府债务化债目标。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及金融监管经费750万元,强化预警监测,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二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安排脱贫攻坚专项资金27,124万元,突出抓好产业扶贫,确保完成所有贫困旗县脱贫摘帽的目标。强化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提高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00万元,安排水源地建设资金和水源地保护区、河湖长制规划编制等资金4200万元,加快实现天蓝水清、土壤环境基本安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的目标。安排中水回用企业价格补贴1500万元,减少地下水开采,实现节水和治污双赢。

  (三)不断改善民生福祉,强化民生托底保障。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幼儿园员额制人员工资1360万元,提高幼儿园保障能力。安排二中国际实验学校小学部、新城蒙古族实验小学和赤峰学院附中教育教学购置资金2500万元,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安排赤峰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科研专项和人才经费1700万元,确保达到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标准。二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城乡低保配套资金3348万元,财政补助标准预计分别提高10.3%和14.1%。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8330万元,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20元。安排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资金1720万元,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5元提高到60元。安排国药集团融资还本付息3876万元,加快推进市传染病院、蒙医中医院和中心血站新址建成运行。安排市级公立医院药品差价补贴2929万元,取消药品加成,减轻患者负担。三是突出抓好“三农三牧”工作。安排肉牛肉羊产业推进和设施农业建设资金2000万元,支持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农牧业现代化发展。安排乡村振兴战略扶持资金3000万元,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一是加强城乡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安排政府融资基金预付款及溢价款208,189万元,保证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项目实施。安排PPP可用性及运营期付费46,611万元,通过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扩大社会资本有效投资。安排“厕所革命”建设资金2000万元,加快现代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促进城乡文明发展。二是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安排中国契丹辽博物馆建设及文物有奖征集资金11,000万元,增强民族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意识。安排档案馆建设资金3000万元,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力争建成自治区一流档案馆。安排乌兰牧骑经费760万元,鼓励文艺创作创新,做好新时代“红色文艺轻骑兵”。三是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区综合承载能力。安排红元大道建设资金10,000万元,带动马林工业园区路网框架,助推物流产业发展。安排国道306北段改造及大板路南通工程17,000万元,进一步完善区域道路网络体系,有效缓解城市拥堵,实现新老城区无缝衔接。安排市公交总公司亏损补贴及贷款还本付息10,296万元,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方便市民出行。

  (五)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确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事权范围,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确保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二是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力争所有旗县区全面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确保系统安全运行、财政资金安全支付。同时,依托电子化支付优势,把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到乡镇一级,打通国库集中支付“最后一公里”。三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快债券支付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大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市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汲取市政协的监督意见和建议,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宏伟目标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