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做好《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审查批准工作,进一步了解研究我市电动车有关情况,听取对电动车管理立法的意见建议,4月4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希华带领调研组就我市电动车有关情况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部分立法咨询顾问,市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电动车登记上牌现场,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欧派、雅迪、格林豪泰、老村长、宗申等电动车经销点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山区、元宝山区、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右旗关于电动车管理情况的汇报,同公安、司法、信访、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同志和电动车经销商、驾驶人等进行座谈,就条例中规定的管理措施和重点条款与有关参会人员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了解研究我市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上牌、通行、充电、停放及相关管理情况和电动车涉案信访等情况。
期间,调研组还深入到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元宝山区平庄镇人民政府、林西县大营子乡繁荣村、宁城县铁西街道泰和社区,就条例中关于销售电动车,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车,电动车登记、上路通行、充电等方面的规范,重点听取电动车销售商、使用者、维修者等电动车管理利害相关人、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对有关问题针对性地交流。
调研组对各地区、各部门电动车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对调研给予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给予充分肯定。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方面群众高度关注电动车管理工作,支持赞同条例的基本制度规范,同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强调,电动车管理立法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立法中要充分研究对照上位法、国家相关政策,做到规定有据;要根据我市电动车管理实际情况,公平合理调整各项权利义务关系,平衡好便利管理与便利群众的关系,做到规范适度;要拓宽各方面参与立法的渠道,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实现良法善治。
下一步,调研组将认真梳理和研究了解到的意见建议,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形成调研报告报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为审查批准条例提供有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