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至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率自治区人大检查调研组到我市开展草原“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同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施文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毕力夫、包满达、王军朴、邓月楼、孙炜东,自治区农牧厅、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负责同志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智库专家一同检查调研。
检查调研组深入阿鲁科尔沁旗罕苏木苏木乌日都呼布嘎查、巴彦温都尔苏木、浑都楞游牧区等地,检查禁牧休牧台账、放牧证发放等,详细了解草畜平衡、草原修复及封闭管理等情况。在巴林右旗,检查调研组来到巴彦塔拉苏木、幸福之路苏木、索博日嘎镇、赛罕乌拉自然保护区、毕图水源地,入户了解牧民生产生活情况,对青贮玉米饲料推广新技术种植、草原“一法一条例”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实地调研。
检查调研组先后在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右旗召开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草原“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市、旗两级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和部分基层干部、人大代表的工作建议。
那顺孟和指出,赤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草原“一法一条例”宣传和执行工作,并结合实际出台了《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率先用法治手段推动了草原生态的稳定好转。认真执行草原“一法一条例”,及时出台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法律法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内蒙古是全国草原面积最大的地区,要切实提高对草原保护的深刻认识,坚守保护红线,推进草原生态持续好转。要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的保护思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奖补政策,不断减少人为破坏,让草原得以休养生息。要科学合理、精准核定草原载畜量,强化监管队伍、平台建设,奖惩结合,推动畜牧业生产方式调整,为草原生态环境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那顺孟和在阿鲁科尔沁旗听取我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汇报后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做好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落实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要求。各级人大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履行好法定职责,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一切从实际出发,提前谋划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不断强化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检查调研期间,那顺孟和与包联的我市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分别座谈,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共同探讨保市场主体、推动市场复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思路,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市领导孟宪东、邹德华、袁文英、胡庆锋、张华、黄彦峰、汪国森陪同检查调研或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