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至1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总工会主席、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团英率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阿旗、右旗检查调研,深入基层非遗中心、技艺传承工作坊、牧户,实地查看游牧区文化、民族传统工艺、格斯尔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12日上午,我市贯彻“一法一条例”专项工作汇报座谈会召开。市领导邹德华、胡庆锋、骆秀燕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我市部分五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代表性传承人。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赤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富足、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具有较高的传承价值。赤峰市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制定了相关措施,工作开展得卓有成效。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高度重视非遗传承保护工作,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完善政策法规,推动非遗保护工作;采取各种措施,让非遗保护融入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充分调动发挥各部门作用,增强非遗保护单位的责任心;加强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建立传承人队伍;通过各种方式,推动非遗保护工作的传承和发展,使其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