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率调研组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以下简称《草原法》)修改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贯彻执行《草原法》有关情况汇报,征求大家对《草原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草原法》修改的思路和方向。
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王军、沈岩出席座谈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波主持会议。赤峰市委书记孟宪东,赤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邹德华,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庆锋,赤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中新参加座谈。
袁驷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集中集聚集约上找出路,加强草原保护,强调土地沙化、荒漠化防治工作,保护好生态环境,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此次调研,就是为更好地了解草原资源状况和《草原法》实施情况,听取自治区各方面、各级别对《草原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为做好《草原法》修改工作、提高法律质量做好前期工作。
孟宪东汇报了我市贯彻执行《草原法》有关情况。他说,近年来,赤峰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草原法》贯彻执行为重要抓手,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开展《草原法》学习宣传,积极开展草原保护地方立法,不断完善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深入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全面做好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切实加大草原生态建设力度,不断强化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为草原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有效促进草原生态持续好转,实现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共同提高、相互促进。
与会人员紧紧围绕《草原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积极建言献策。调研组表示,赤峰市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草原法》修改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使修改后的《草原法》将更具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
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人大环资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及赤峰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后,调研组将深入克什克腾旗进行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