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赤峰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德杰,副主任宁国涛、赵富、贾永民、程俊孝,秘书长马鹏飞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国森、黄国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永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晨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参加本次会议议题调研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宁国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黄国文所作的关于2016年赤峰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审计局局长曹熙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赤峰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中强调,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切实推动财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16年赤峰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要求深入落实预算法,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审计监督,规范预决算和政府性债务管理。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规划局局长张金东所作的关于调整《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部分地块用地性质的报告,认为调整规划的依据充分、切实可行。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国文所作的关于全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中提出,增加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加强出租车运营监管,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建设,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国森所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强调要提高重视程度,狠抓责任落实,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提升森林防火装备水平和专业扑救能力。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晨作的关于免去部分检察官职务议案和提请批准任命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名单的说明,批准任命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