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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17-06-22 09:18 浏览: 759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6月13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贾永民副主任为组长,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克什克腾旗、巴林右旗、翁牛特旗和红山区就“一法一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3次,实地查看了红山区消防支队、万达广场。

  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市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座谈会。市政府副市长汪国森代表市人民政府作了《关于“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公安、消防、规划、住建、教育、卫计、经信、商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街道、居委会、物业公司、大型商场代表都结合工作实际谈了“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屈伟通报了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永民主持会议,并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加大消防工作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互联网+”消防宣传等多种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宣传“一法一条例”,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以“伦敦大火”为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分析,多角度多层次的开展消防宣传。

  二是加强消防制度建设。既要加强消防实体法建设,更要注重消防管理的各种程序法建设,保障消防管理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各个环节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责可追。

  三是尽最大努力解决消防遗留问题。对于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座谈会上提出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进行调研,提出妥善的解决办法,以维护稳定,促进赤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夏立明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