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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60周年为新起点推动我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14-09-29 11:21 浏览: 1036

  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此,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充分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符合中国国情和发展实际,是一个成就显著、与时俱进的过程,不断坚定着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今年适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60周年。站在这个重要节点上,作为市级人大常委会,肩上的责任更加重大,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君书记在内蒙古自治区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大工作。

  一、牢牢把握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

  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服从和服务于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这个领导核心,使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各族人民一体遵循的行为准则,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民主公开的工作机制,积极扩大全市各族人民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支持和保证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切实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推进法治赤峰建设进程。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保证国家的高度集中统一为根本前提,行使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权,形成凝聚各方力量、加快推进发展的合力。

  二、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大监督工作

  与时俱进始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持强大生命力的动力和源泉。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扎扎实实地落实好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的各项改革任务。同时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实际,准确把握地方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以改革创新的实际行动推动人大工作深入开展。

  对于市人大来说,最重要的工作创新就是推动监督工作创新。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要求,继续深入实施监督法,切实创新监督观念,认真开展监督工作。要突出监督重点。

  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加强对民生问题、重大事项的监督。建立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监督议题制度,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列入人大监督范围,拓宽监督领域,减少监督盲点。要丰富监督形式。继续完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监督形式,借鉴一些地区对专项工作专题询问的做法,对重点议题积极运用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等监督形式,充分发挥多种监督形式的叠加效应。要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推行一些地区人大常委会就一个监督议题分组下基层调研和一府两院作专项工作报告前征求代表意见建议的做法,增强调查研究的覆盖面和监督的民主性、针对性。要加强审议组织工作。适当扩大参加审议人员范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都要积极发言,坚持讲真话、讲实话,鼓励从建设角度提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审议意见质量;实行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推进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人大工作进程。要注重沟通协调。坚持和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与对口联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要加强跟踪问效。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应该解决、能够解决的问题得到认真及时解决。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增加和深化报道内容,丰富和活跃报道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常委会会议特别是审议情况的宣传报道,增加监督工作透明度。

  三、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民主法治领域改革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健全完善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组织好代表活动,办好“代表之家”,不断优化代表服务保障水平,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着力提高代表素质和议政水平,充分发挥代表在促进和监督人大常委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建设代表群众联系网络平台、制定代表联系群众办法、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等措施,使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利益通过代表得到反映和实现,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代表人民群众。

  四、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要始终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运用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改进作风,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加强与旗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推动解决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一委一人”问题、经费保障问题,组织好旗县区和苏木乡镇人大负责人的工作培训,逐步规范苏木乡镇人大工作。完善学习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整体效能。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既是一份重要的政治责任,也是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机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抓住用好这一机遇,积极顺应人民期待,认真履职,开拓创新,充分调动各族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支持和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完成好我市各项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