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市首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
陈起祥:1985年1月我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市首届人大常委会。市首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实践探索,认真行使职权,做了大量开拓性的富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记者:请问我市首届人大常委会在监督方面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陈起祥:突出抓好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一是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精神,于首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即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各族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等形式,抓好决议的落实,普及法律常识,在全社会树立法制观念。二是先后对企业法、计量法、药品管理法等10多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或检查。其中,两次视察企业法执行情况,督促完善企业承包合同,促进落实企业承包责任制;坚持在每年春节前开展食品卫生法、商标法等与商品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视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人民群众欢迎。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组织指导了全市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地方组织法、民法通则等18项法律的执行情况,各系统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检查了92项法律执行情况,共查出违法问题5800余件,进行了认真处理。针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法律执行情况的报告20多项,有效打击了盗掘古墓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积极开展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围绕当时全市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中心工作,届内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相关报告73项。上世纪80年代末,社会治安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和种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和利用封建迷信骗害人等活动猖獗,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关于扫除“六害”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继续深入持久开展扫除“六害”斗争的决议》,一府两院开展了专项斗争,有力打击了社会丑恶现象,教育了广大群众。在听取审议关于治理整顿情况报告前,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6家公司进行了视察,并听取了有关部门干部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常委会会议在听取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的同时,听取了视察情况汇报,提出了审议意见,有效推动了治理整顿工作。
记者:我市首届人大常委会如何依法行使决定权的?
陈起祥:市首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共作出决议18项、决定45项。这些决议决定推动了当时比较突出的城镇动迁安置、城镇公有房产管理问题,推动了牧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卫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首届人大常委会还对市徽、市歌、市花、市树等赤峰市标志性事物作出决议。
记者:当时是如何实施任免工作的?
陈起祥:坚持党管干部和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一致的原则,不断探索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如,要求提请材料要完备,人大机关对两院对提请任命的审判和检察人员了解基本情况,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或者按电子表决器表决。
记者:请问届内代表工作情况如何?
陈起祥:一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届内代表共提出议案4件、建议838件,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方面,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利益的愿望,相关国家机关进行了认真办理。如,关于扩建红山区第十九小学的建议,代表进行了视察,市长办公会进行了研究,红山区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市工程公司等有关单位给予大力支持,新建了近四千平方米的教学楼。二是认真做好服务联系代表工作。为代表编印了《法律选编》、《人大代表的任务职权和活动方式》,适时寄送《赤峰市人大常委会会刊》和《工作通讯》等。制定了《赤峰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代表开展代表活动办法(试行)》,编建了代表活动小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专题或者结合下乡调研走访人民代表。此外,还根据例会议题,邀请相关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
记者:我市首届人大常委会工作都有哪些特点呢?
陈起祥:市首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具有开创性、探索性。一是建立了调查研究制度。常委会针对会议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报告,调研组负责人要向主任会议、必要时向常委会会议报告调研情况。二是不断探索改进审议意见形成和处理工作程序。最初是将审议意见写在会议纪要里;后来改为会后整理,经主任会议讨论,以函的形式交一府两院办理,要求函复办理情况;最后,又改为会中整理并在会上正式表决通过,会后再整理,函送函复。三是加强学习。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和自治区人大举办的学习培训活动,加强与全国地市级人大进行《会刊》和《工作通讯》交流,加强对外地人大工作的考察学习。四是不断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先后制定了赤峰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工作条例、主任会议制度、与一府两院联系办法等18项制度,使常委会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