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近年来,赤峰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法履职、踔厉奋发,积极推动惠民利民政策制度落地见效,为谱写赤峰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彰显法治之力。文明行为是文明素质的外在表现,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内核”。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全市公民道德素养,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赤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分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倡导与鼓励、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六个部分,重点针对不文明行为的表现形态和市民反映比较强烈、意见比较集中的不文明现象,对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等12个方面和文明社区建设等5个领域共86项文明行为作了规范,同时规定了完善制度机制、投诉举报等10项制度措施,对乱贴小广告等2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规定。《条例》从酝酿、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到审议通过,历时近两年,期间经过深入旗县区调查研究,面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123条,开展专项问卷调查和网上意见征集活动,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收集整理了300多条“市民最常见的不文明行为”和相关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条例》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为引导市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规范、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基层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为保证条例落实落地,2023年5月,常委会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实现边检查、边动员、边整改,进一步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全力护航文明赤峰发展行稳致远。
强化民生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备受社会关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列为2022年重点监督议题,市人大常委会邀请社保专家从基金的收、管、支三个方面详细介绍政策框架体系和工作目标,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就如何落实政策、创新性开展工作提出了建议,为高效开展调研奠定基础;6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旗县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9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推动政府着力解决保障水平偏低、中青年群体参保积极性不高、基层经办力量薄弱等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赤峰市作为双拥模范城的成果,解决退役军人面临的实际困难,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对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比较薄弱,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提出切实加强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工作等建议,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提供了参考。
医疗保障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为全面掌握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走近医保”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推动市医保局进一步提升相关法规解读能力、政策宣传能力、基金监管能力,提高全民参保质量、“三医”协同治理能力和医保公共服务水平。
增进民生福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目标要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根本举措。市人大常委会把促进就业作为履职重点,就全市就业工作情况进行2次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报告,并针对就业优先导向不够鲜明、就业总量压力不减、“一老一小”群体就业难题凸显、新就业形态监管有待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仍需提升等问题,提出建立高质量充分就业机制、切实转变就业服务观念、聚焦重点群体保就业、着力打造一流创业环境、加快促进新业态就业、持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等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办理。推动市政府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聚焦稳就业、惠民生目标,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体育健身在市民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市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全民健身工作进行了工作监督,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4方面15条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并跟踪监督落实情况,为推进和完善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注入了人大智慧和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