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赤峰市促进小米产业发展条例》《赤峰市野外防火条例》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两部地方性法规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志辉主持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两个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以及主要内容作新闻发布,市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分别详细介绍两部条例贯彻执行思路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农牧工作委员会就两部条例监督实施工作作了发言。
本次新闻发布会增设了记者提问环节。赤峰市融媒体中心媒体记者就《赤峰市促进小米产业发展条例》中如何推动相关财政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如何执行好质量抽查检测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如何开展好冒用地理标志的相关监管和执法工作,就《赤峰市野外防火条例》中如何执行对公共祭祀点规划设置的规定、如何贯彻执行计划烧除的对象、组织和实施等问题进行提问,市财政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林业和草原局作了相应解答。
制定实施《赤峰市促进小米产业发展条例》和《赤峰市野外防火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的重要举措,也是用立法引领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益尝试。两部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从我市实际出发,体现了我市地方特色,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凝结了各方面的智慧,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推动我市小米产业高质量发展,预防森林草原火灾,推动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就条例实施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一是各新闻单位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加强两部条例的宣传工作。要抓住条例的重点内容,注重采用更加通俗易懂、接地气、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报道;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普及,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执法舆论氛围。二是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做好两部条例的普法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要开展好执法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掌握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到严格执法;要发挥执法能动性,结合具体情况,将条例的规定执行到位;要抓住条例实施的窗口期,积极主动执行条例的规定,开好头起好步。涉及政府出台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的,要在年内形成配套制度文件,并且落实落地,决不能今年拖明年、明年拖后年,最终不了了之。涉及规范市场主体和公民行为的,也要有法必依,做到地方性法规立了就用、立了就管用。三是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要统筹立法和监督工作。新修改的《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明确规定,“常务委员会应当统筹立法与监督工作,加强对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要及时跟踪监督条例的执行情况,推动条例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