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至1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禧率执法检查组一行,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地检查。
4月9日,执法检查组召开了全国、自治区、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市人民政府情况汇报,召开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牧业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问卷调查。
10日下午开始,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喀喇沁旗乃林镇、牛营子镇,赤峰德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平庄镇和松山区初头朗镇三把火村等地检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企业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超采地下水整治、合作社控肥控药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李荣禧指出,要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水质改善目标。要认真落实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水环境监测,保障饮水安全。掌握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要紧扣法律制度、法律规定和法律条文开展检查。他强调,赤峰市政府要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强化考核评价,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环境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争取把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领导程俊孝、边中悦、李艳茹参加座谈会或陪同调研。